对杨帆门事件的“曲怨杂谈”

作者:吴文新2008-01-1423:26:36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教育随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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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为大学教师,对杨帆同行出现这样的事情深感遗憾和疼痛。经过现代媒体爆炒,似乎形成了一个“宏大叙事”,令人目不暇接的观点、对中国教育、大学教师的指责达到了空前的程度,似乎这事情比腐败、CPI上涨、楼市价格更涉及民生民权。于是我这几天在期末忙碌之中,与同事常常议论,也有些杂感。肯定不受某些人欢迎,但是没办法,除非你割掉我的脑袋,否则我只能这样去“胡思乱想”,由于没有章法,故借名曰“曲怨杂谈”——

1、把这事情提升到自由、民主、人权、平等、博爱的意识形态高度,于是乎两个阵营界限分明:一派为学生的人权和自由而奔走呼号,一派为师道尊严而极力辩解,但由于前者十分前卫,并与国际接轨,处于“主流”地位,因而媒体立场十分鲜明:右派、左派,主流、非主流;“文革”、反“文革”,“阶级斗争”、反“阶级斗争”,好不热闹!现今中国各派势力迫不及待地表达和宣传自己的观点,争取群众、占领思想阵地的工作真是如火如荼,真可谓形势一片大好!本来是一件小小的教学事件、学生课堂违纪事件、教师发怒、师生口角,都被用来为自己的“形而上学”、“终极关怀”服务了!我真是佩服我们的这些学者们“见微知著”、“明察秋毫”、“高瞻远嘱”的政治智慧和思想能力啊!

2、我前面写过一篇文章谈我相对于杨帆而言的“幸运”,实际上最根本的区别在于:杨帆先生是名人,而我是非名人,名人就是公众人物,杨帆又是大学教师,属于知识分子一类,合起来用时髦的话说就是“公共知识分子”,知识分子倒是没啥,臭老九而已,不仅过去因“小资”而臭,现在也因为“大腐”而臭,不屑一顾。只是这“公共”二字十分可怕:他的言行都在公共场合、在公众眼皮底下,不似我无名之辈,跟学生再发生比杨帆事件更严重的事件,那也闹不到这等程度,何也?名也!因名而炒,因炒而名。

3、杨帆之倒霉,还在于他一向以“非主流经济学家”而著称于世。他真是生不逢时!现在是“主流经济学家”统治时期,他这个“非主流”连这点眼色也没有,还向学生讲什么“做人之道”,要守规矩、要学会做人?!在“主流”看来,什么是做人?做人就是“自由”!“自由”就是做人!逃课是自由,是大学生做人的最高境界(?之一),踹老师也是自由,也是大学生做人的最高境界(?之一)。接上篇博文的思路,我也困惑:既然如此,要法律干什么?自由就是一切,难道法律不是对某些自由的约束和限制么?法律不是要通过限制一些自由、限制一些人的自由来保障另外一些自由、另外一些人的自由么?看来这个“自由”的主流在中国法学界的最高学府遭到了怎样的尴尬?同样,中国的法律——大多数从外国搬来的法律思想、法律制度在这“自由至上”的主流面前又是多么更加地尴尬?!

4、至于那位因杨帆事件而宣布辞职的副教授,对其捍卫学生逃课自由的“正义之举”,我表示“敬佩”;对其与杨帆结下“不共戴天”之“教师伦理”之“公仇”,我表示不解!正如一位博友所说:究竟是“学术撒娇”还是“疾恶如仇”,令人不得要领。我的同事大致以为:应该是为了炒作成名,而不是为了自由主义的伟大事业。

5、给大学生上选修课,第一堂课我就告诉他们:你们有权在听过第一节课后,到教务处退课,但不管什么原因,只要你没有退课,我就视为“自愿选修”,属于“自由选择”,因为我没有做虚假广告,没有欺骗任何同学,你的选择属于理性选择,所以你应该对自己的自主选择负责任。就是说:你在教务处选课网上点击了我这门课之后又没有通过合法程序退课,就等于向我及学校承诺,你将遵守学校的纪律按时上课,按照我的教学要求做好有关学习的一切事情。——我想,杨帆(尽管是“非主流”)应该比我更明白这些道理吧。

6、根据网上报道的情况,在杨帆上那节课的时候,有同学同时参加另门课的考试,或者准备第二天必修课的考试。不知是否属实。后一种情况应该属于正常,而前种情况这表明学校安排考试的事件冲突:既然还有课在上,为什么还要安排其他课的考试?这里的问题是:选修课是不是课?是课,就应该保证所有选此课的同学都能听课,否则就是考试和上课安排的混乱,或者是对选修课的轻视!

7、大家都知道,随着学分制的实行,公共选修课的数量日益增加,这种课虽美其名曰,提高学生素质、开阔学生视野、夯实人文基础、培养高雅情趣……,但是,实际操作起来,大多数学生为学分而选,老师为课时费而开课,这样老师上得轻松——没有严格的教案、教学管理,学生学得轻松——反正都能“合格”。于是,老师可以不拿教案、不拿讲稿,天马行空、胡侃乱撇,逗学生娱乐,这样的老师说不定学生喜欢,反倒不怎么逃课;学生呢,可以不听,反正也学不到什么东西,有时间来娱乐放松一下,没时间就不来了。这很正常。选修课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两个档次的考核标准,根本无法使老师建立起对学生的激励和考评机制:好学生得不到适当的奖励,学得不好的学生得不到适当的批评(以分数或者成绩等级),学得再好也只是“合格”,只有极个别根本不来听课也不看书的学生,卷子答得极不像样或者论文写得狗屁不通才得到“不合格”。如果一个学生在大学读书期间的选修课总数占到50%,这样培养人才的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。所以我曾经建议:把公共选修课的评价办法由两档(合格、不合格)改成五档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合格、不合格,分别相当于分数制的90分以上,80-89分、70-79分、60-69分、59分以下),并认为这样可以提高教师的责任心,学生的重视度及激励学生学好所选的课程,因为学生中确实存在着,因发自内心之喜欢而选择这门课,或者因无可奈何纯粹为增加学分而选修的。但遭到了断然的拒绝,理由是“都是这样”!

哩哩啦啦说了这么多,可能大多不着边际。只是“曲怨杂谈”,随感而已,欢迎拍砖!

本文作者:吴文新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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